民革中央: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微塑料污染風險管控的提案”,由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理。經認真研究,答復如下:
微塑料被認為是新污染物中的一類。近年來,各有關部門持續完善政策體系、加強統籌協調,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參與國際合作,在促進微塑料污染治理方面取得積極成效。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微塑料污染風險管控的提案,對我們進一步做好微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和借鑒意義,我們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納。針對所涉建議,我們梳理了正在開展的工作情況,研究提出了下一步措施。
一、關于完善組織機構和政策支持
(一)多部門協同開展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點工作的通知》,系統部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任務。印發《塑料污染治理2024年工作要點》,督促國家藥監局扎實推進化妝品塑料微珠治理工作,引導行業在化妝品生產中全面禁用塑料微珠;督促農業農村部繼續開展廢棄漁具回收處理和再生利用試點,減少海洋環境微塑料污染風險。
(二)建立跨部門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我部牽頭成立了由新污染物治理部際協調小組各有關部門推薦專家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整合各部門相關資源,加強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技術支撐。
二、關于加強源頭防控與環境監測
(一)開展塑料污染源頭防控。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加快“以竹代塑”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推廣“以竹代塑”產品應用,減少塑料制品使用,從源頭減少微塑料產生。
(二)實施海洋微塑料監測。自2018年起,我部每年開展管轄海域海洋微塑料監測,覆蓋典型河口、海灣及近海斷面。2025年明確全國共布設6個近海斷面,共30個點位,每年夏季開展1次監測,主要監測海面漂浮微塑料的數量、成分、粒徑和形態。2023年啟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線調查,進一步掌握我國主要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微塑料污染底數。
(三)開展土壤微塑料試點調查。我部印發《土壤微塑料污染試點調查工作方案》,支持天津市、四川省和甘肅省選擇典型地區開展土壤微塑料污染試點調查工作,評估農膜使用、殘膜回收等因素對土壤微塑料形成和分布的影響,完善農田土壤微塑料的調查技術方法,為探索構建重點區域土壤微塑料的環境管理策略提供數據基礎。
(四)組織開展微塑料監測方法標準研究。我部積極推動相關監測方法標準的制修訂,目前正在組織開展《水質 微塑料的測定 激光紅外成像光譜法》《土壤 微塑料的測定 傅立葉變換顯微紅外光譜法》《海洋微塑料監測技術規范》等微塑料監測標準制修訂和預研究工作。
三、關于深化環境與健康風險研究
我部積極推進微塑料污染防治科技創新相關工作,在“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大氣與土壤、地下水污染綜合治理”等重點專項中,部署垃圾填埋場土壤-地下水系統中微塑料形成機制與生態健康風險等相關研究任務,為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提供科技支撐。
四、關于構建綜合風險評估體系
我部印發《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危害評估技術導則(試行)》《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暴露評估技術導則(試行)》《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風險表征技術導則(試行)》等系列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文件,逐步建立新污染物環境風險評估體系,但尚未建立微塑料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方法。
五、關于推進智能化管理與防控
(一)積極探索推廣海洋塑料垃圾創新治理模式。浙江省臺州市“藍色循環”新模式通過物聯網與區塊鏈技術實現海洋塑料收集回收全流程追溯與一站式管理,榮獲聯合國環境保護最高榮譽“地球衛士”獎,并在浙江全省23個沿海區縣和長三角等地全面推廣。
(二)構建塑料全生命周期閉環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支持塑料高水平再生利用項目,2024年全國廢塑料回收利用量達2100萬噸。深入推進可循環快遞包裝規模化應用試點,2024年中轉環節實現循環包裝全覆蓋,電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裝比例超過95%。
六、關于加強國際合作與公眾教育
(一)積極參與全球塑料污染治理。深入參與《塑料污染國際文書》政府間談判,推動達成旨在減少塑料污染的全球公約。通過中歐循環經濟合作對話、中德循環經濟與資源效率對話等平臺加強雙邊溝通,積極參與全球微塑料治理行動。
(二)加強宣傳引導。我部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六五環境日、六八海洋日等契機,加強海洋污染防治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參與清潔海灘行動。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在現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新污染物治理部門協同,加強微塑料源頭防控和環境監測,開展微塑料環境風險評估技術研發,推進智能化環境風險防控,深入參與塑料污染全球治理。
感謝你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生態環境部
2025年7月24日